一、关于出台背景
为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政办发〔2020〕5号),进一步规范总部企业认定、奖励和管理程序,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长沙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二、关于总体企业的认定
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企业自愿申请、区县(市)推荐、部门审核、审议认定、动态评估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三、关于奖励资金的申请和管理
总部企业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按照总部企业纳税所得比例进行分担。市财政局负责总部企业市级奖励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统筹安排。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负责总部企业区级奖励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统筹安排、拨付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当年度总部企业认定情况,发布奖励资金申领公告,按照企业申请、区县(市)初审、部门审核、审议批准、资金拨付的流程来进行资金的审核、拨付。
总部企业申请长政办发【2020】5号文件的奖励支持,若与我市其他优惠政策或湖南湘江新区、区县(市)、园区同类型的,企业可自行选择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四、关于总部企业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建立名录库,并进行动态更新。建立总部企业年度复核机制,各区县(市)总部经济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已认定的总部企业进行年度复核。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总部企业资格,并追回已获得的奖励资金。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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